成蚊能飛行;即使是飛行能力不強的白紋伊蚊,其飛行距離平均仍可達 100米。由於單一的水體已能養活成千上萬的蚊幼蟲(孑孓),因此日常的控蚊工作通常會針對成蚊前的階段。雖然市區控蚊工作的重點是清理積水和儲水容器,但並非所有實際或潛在的蚊子滋生地點都能被清除,故施用滅蚊幼蟲劑(殺 幼蟲劑)也是重要的輔助滅蚊方法。
本港和外地已廣泛採用多種滅蚊幼蟲劑以防治蚊患,但仍須注意於特定的滋生地點施用某些滅蚊幼蟲劑未必恰當。本文旨在概述一些在本港可購到的滅蚊幼蟲劑的應用及使用上的限制,以在選用合適的滅蚊幼蟲劑時,與其他相關資料一併參考。 常用的滅蚊幼蟲劑的應用與限制 雙硫磷是一種有機磷殺蟲劑,對殺滅蚊幼蟲十分有效。本港常見的砂粒劑型使用方便,而且由於能夠持續釋放出雙硫磷,故適合施用於不時有水流動或有雨水積聚的排水明渠。然而,雙硫磷與其他常見的殺蟲劑一樣,會對水生生物產生中度至高度的毒性,對無脊椎動物的影響尤為顯著。雙硫磷不能與鹼性物質混和,而據資料顯示,雙硫磷殺滅蚊蛹的效果欠佳。 蘇雲金桿菌以色列亞種(B.t.i.)是微生物殺蟲劑,能製造毒素蛋白,被蚊子和墨蚋的幼蟲吃下會出現強烈的毒性,但對其他水生動物則無害;因此即使在生態易受影響的環境仍可使用。為方便施放,此滅蚊幼蟲劑常常被製成玉米軸顆粒劑或懸浮劑型。以此對付前期的幼蟲最為有效,因為這時幼蟲正處於活躍攝食的狀態,但後期的幼蟲會減少或停止攝食,那時便不能發揮其作用。鑑於現有製劑的效用不能持久,故此須定期再施用。 蚊油屬於精煉石油產品,有時會被視作一般滅蚊幼蟲劑以外的另一類別。施放少量蚊油後,蚊油會薄薄覆蓋整個水面,並使覆蓋範圍以內的蚊幼蟲和蚊蛹均窒息致死。蚊油使用方便,用於水面面積有限的水體如沙隔或路邊去水位等地方,效果很好。蚊油的作用模式依賴其本身的物理特性,因此不存在抗藥性問題。不過,若油層未能完全覆蓋水面,則不能有效滅蚊,故蚊油尤其不適用於有水流動的排水明渠。在大雨過後,工作人員須視察施放蚊油的地點,並補施蚊油。如水面有垃圾漂浮或有植物伸出水面,必須先行妥為清理,然後才施放蚊油,因為這些東西會破壞油層,影響蚊油的滅蚊功效。最後一提的是,蚊油能危害魚類和水中植物等水生生物。 昆蟲生長調節劑(IGR)是用以干擾昆蟲生長和發育的物質,對其他動物只有輕微甚至沒有毒性。但若使用不當就可能會嚴重危害非目標昆蟲和甲殼類動物。此外,由於昆蟲生長調節劑的滅蚊功效,可能要待蚊幼蟲成蛹後才會顯現,因此並不能單憑蚊幼蟲和有些蚊蛹仍然生存而判斷所施放的劑量是否足夠。在此情況下,人們可能誤以為藥效不足,因而過量施放。要監察其藥效亦有難度,設使藥效已因稀釋或分解等緣故而喪失,或許要待成蚊出現時才會被發現。 球形芽孢桿菌(B.s.)與另一種滅蚊幼蟲劑蘇雲金桿菌以色列亞種相似,而前者對殺滅存活於富含有機物質的水體中的庫蚊更為有效。可惜球形芽孢桿菌對伊蚊的效用較差,因此其應用範圍有限。 單分子膜(MMF)類別的物質能在水面散開得極薄,以覆蓋水面防治蚊患,對殺滅蚊蛹十分有效,而且比蚊油環保。然而,文獻數據提及其對消滅蚊幼蟲的作用未如理想。由於單分子膜如蚊油般浮於水面,也像昆蟲生長調節劑般不能把蚊幼蟲完全殺滅,因而兼具這兩種物質的缺點。一旦施放於水面的單分子膜被惡劣天氣或其他因素所破壞,尚存活的蚊幼蟲便可生長至成蚊。 施用滅蚊幼蟲劑須注意的事項 施用滅蚊幼蟲劑時須注意下列各點: 1. 須按照標籤上所列明的劑量,直接向積水施用滅蚊幼蟲劑(包括蚊油)。 2. 使用較高濃度的滅蚊幼蟲劑或過量的蚊油,並不會增加其殺滅幼蟲的效力。 3. 滅蚊幼蟲劑為除害劑,必須已向漁農自然護理署註冊。 4. 視乎個別產品的效力,可在有積水的地方每星期施用滅蚊幼蟲劑,直至積水清除為止。 5. 倘積水表面仍有蚊油,便不須再次施用。 6. 施用除害劑的人員在施用除害劑時,須按照標籤上的指示穿戴保護衣物(包括面罩和膠手套)。 防治蟲鼠主任 袁智強 資料引自 : 食環署、防治蟲鼠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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